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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公教部直属党支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作者: 时间:2020-01-06 点击数:

    为了加强部门网站管理,确保网络安全、可靠、稳定地运行,依据《南阳医专校园网络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制度:

1.党支部负责人是网络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网站建设、网络信息审查和网络安全运行负责。

2.指定专人作为信息安全员和网络管理员,专门负责网站信息发布和网络安全,人员发生变动的,须及时向网络中心备案。

3.网络管理员负责本单位接入的计算机系统或接入网络的运行、管理;负责本单位范围内校园网设备、线路的安全。

4.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起草人员初审、分管领导复审、主要负责人终审,之后交信息员发布。

5.所有接入校园网的计算机用户均需向网络中心登记备案。

6.任何人不得绕过网络中心自行接入运营商网络,破坏校园网的完整性。

7.网上信息交流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

8.严格落实网络用户实名注册制度;教研室内公用计算机实行实名登录制度。

9.校园网用户不得将自己的账号转借他人上网使用。

10.任何人不得利用校内各类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11.任何人不得利用校内各类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南阳医专校园网络管理暂行办法》中列举的不良信息。

12.任何人不得从事《南阳医专校园网络管理暂行办法》中列举的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13.网站内容要新颖、充实,文字信息要规范、准确,要切实为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服,突出本单位的工作特点和业务范围。

14.使用计算机互联网的个人,须遵守《保密法》,并严格执行学校关于保密的规定及要求。

15.信息安全员负责本单位网络信息保密工作,经常进行保密检查;处理本单位涉及网络安全保密的有关事宜,并协助学校主管部门开展保密工作的检查与指导。

16.及时、有效地做好入网人员的保密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入网人员的保密观念,网络操作人员应接受安全保密学习培训,把好网络入口关,切实做到警钟长鸣,常备不懈,自觉维护国家利益。

17.加强对信息存储介质的管理,对存储有秘密文件、资料的计算机及外围设备要有专人或兼职人员操作,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

18.校内网络用户对其网络行为及其所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个人用户由本人承担责任,单位用户由单位负责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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