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南阳医专委员会关于印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结合公教部实际,制订公教部直属党支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制度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为抓手,全面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学校教育全过程,教育引导学生努力成为民族团结的维护者、促进者。以抓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为切入点,进一步推动公教部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深度融合,培育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时代新人。
二、工作目标
持续推动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民族团结进步典型事迹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推进各民族师生交往交流交融更加密切;形成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人人争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校园氛围。
三、组织机构
公教部直属党支部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在公教部直属党支部领导下,统筹指导部门民族团结进步,开展“进校园”工作。办公室设在公教部党政办,负责日常协调工作,各党小组组织实施活动开展。
组长:李朝
副组长:夏曼
成员:许可 胡南 郭嘉一 张艳 李萍 白亚蒙
四、工作任务
1、建立公教部直属党支部领导班子研究检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制度,一年两次以上。
2、每年开展一次民族政策理论的全体教职工专题培训。定期向公教部少数民族师生代表通报公教部重要工作和重大举
措,听取意见和建议。
3、建立公教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会议制度,半年召开一次。
4、充分利用新媒体等宣传阵地,定期制作宣传展板等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
5、公教部党政领导、党支部成员定期开展制度宣讲和教材宣讲,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学期应至少开展一次民族团结教
育课。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是长期性常态化工作,必须全面深入开展,不断创新工作水平。
2、抓住主题,突出导向。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主题是铸牢广大师生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把宣传教育的重点放到
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传承发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教育引导各族师生增强“五个认同”。
公共教学部直属党支部
2021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