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9日)
根据《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部门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分配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原则。
2.坚持按绩取酬的原则,强化责任意识。
3.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4.坚持奖优罚劣、有利于学校和部门发展的原则。
二、分配细则
(一)学校分配的管理绩效为每人每月150元。每人每半年拿出50元作为部门二次分配基数。
(二)部门在管理中发现以下行为者扣除相应管理绩效。
1.旷课一次扣150元。
2.旷会(集体活动)一次扣40元。
3.私自调课一次扣50元。
4.上课(监考)迟到、早退一次扣50元。
5.无故不参加监考一次扣50元。
6.安排学生代为批改试卷一次扣50元。
7.工作中出现差错被学校通报批评,但未被认定为教学事故者,每次扣300元。
(三)二次分配基数及所有扣款,作为部分教师出试卷、建设试题库、加班等学校和部门安排的临时性工作适当补助。结余部分平均分配给圆满完成工作任务的教师。
(四)经学校同意参加实践和外出进修人员的管理绩效按每人每月150元发放,若出现差错,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三、相关要求
(一)监考、出试卷、建设试题库、批改试卷等工作由教研室主任负责安排落实和监管。
(二)管理绩效每半年核算、公示、发放一次。
(三)党政管理坐班人员不参与二次分配。
(四)本办法自全体教师会议讨论通过后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