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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公共教学部辅导与批改作业制度

作者: 时间:2011-03-08 点击数:

一、为了帮助学生深入理解和全面掌握课堂讲授的知识,了解学生接受知识情况,解答学生疑难问题,指导学生学习方法,必须认真做好辅导答疑工作。

二、辅导答疑一般以个别答疑为主,但对共性的问题可以进行集中辅导,也可以根据学生学习情况主动地进行个别质疑,答疑可采用当面或其它形式,要重视因材施教,注意发现与培养学习上优秀的人才。

三、教师要注意汇集学生新提的问题,以便改进教学工作。

四、每次辅导答疑结束后,要有记录。

批改作业制度

一、为了检查教学效果,了解学生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检查和督促学生的学习,必须认真批改作业,以便了解情况,有针对性的改进教学。

二、因按时全部收交作业,并认真批改,做出纪录,对于少数作业量大的课程,可适当减少批改量。

三、批改作业一般只要求批改教师指定的作业,学生自行增做的作业。可以不改或少改。批改作业的数量是班级人数而定,一个标准班全改,两个标准班批改一半,超过三个标准班批改三分之一。

四、批改作业要认真仔细,指出作业中的优点和错误之处,对潦草马虎,画图草率部和要求的作业,应退回令其充作。

五、教师应对学生完成作业情况(数量和质量)做好文字记录。平时的作业成绩应作为该课程平均成绩的依据之一。对迟交或缺交作业者,教师应按规定扣分;对抄袭作业者给予批评和教育,并视为缺少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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